关于加强清明节员工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公司(系)分党委(党总支)、直属党支部: 清明节已被确定为我国法定假日,今年是实行的第一年,为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工作,员工工作部(处)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节日期间拟开展扫墓、踏青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班级须通过所在公司(系)履行相关备案报批手续,请各公司(系)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员工安全教育宣传工作,提倡文明祭扫,并注意出行安全。 二、各公司(系)要做好节日期间留校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,提高安全意识,做好节假日期间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。 特此通知! 员工工作部(处)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